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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內要聞

黑龍江豬肉產品可追溯體系3年后覆蓋全省八成地區(qū)

發(fā)布時間:2012-09-21

 

        哈爾濱新聞網訊(記者 張寒冰)記者從畜禽屠宰管理所獲悉,日前,我省制定了《黑龍江省生豬定點屠宰廠(場)設置規(guī)劃(2012-2015年)》。按此《規(guī)劃》,2015年以前,通過清理整頓、兼并重組等方式,全省生豬定點屠宰廠(場)數(shù)量將由2011年的623家減少到200家以內,豬肉產品安全可追溯體系在縣城以上城區(qū)覆蓋面將達80%。

  據畜禽屠宰管理所有關負責人介紹,按照《規(guī)劃》,縣一級政府不再具備屠宰廠(場)審批資格,申請人需先向所在市(地)商務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,征得同意后報市(地)政府確定。屠宰廠(場)建成竣工后,由商務主管部門會同畜牧獸醫(yī)、環(huán)保、衛(wèi)生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,驗收合格后頒發(fā)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和生豬定點屠宰標志牌,并報省商務主管部門備案。

  《規(guī)劃》提出,為壓縮過剩屠宰產能,遏制重復建設和過度競爭,申請新建生豬定點屠宰廠(場),在更新產能規(guī)劃數(shù)量內,按照“增一減一”的原則辦理,即新建一個高資質生豬定點屠宰廠(場),必須淘汰一個低資質定點屠宰廠(場);在超出更新產能規(guī)劃數(shù)量后,按照“增一減二”的原則辦理,即新建一個高資質生豬定點屠宰廠(場),必須淘汰兩個低資質定點屠宰廠(場)。

(文章來源:哈爾濱新聞網)